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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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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本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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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編制、職掌與架構

本場組織編制、職掌與架構

組 織

本場業務單位有作物改良科、作物環境科及農業推廣科。並依業務功能設置各類研究室,作物改良科下設稻作與米質、特作與雜糧、蔬菜、果樹、花卉、生物加工及農場管理等七個研究室;作物環境科下設植物保護、生物資材應用研究室、土壤肥料與農業機械等四個研究室;農業推廣科下設農業推廣教育、農業經營及農村生活三個研究室。另有埔里分場負責區域性農業改良研究工作。行政單位設秘書室、人事室、主計室及兼辦政風等單位,負責行政支援工作 。

編 制

本場編制員額68人,其中試驗研究人員57人,行政人員11人;研究人員包括場長1人、研究員6人、副研究員14人、助理研究員34人及技佐2人。

另,技工、工友及駕駛27人。

職掌業務

依據 農業部各區農業改良場組織準則, 各區改良場掌理下列事項:

  • 區域性農作物(包括農藝、園藝與特用作物等)及蠶蜂品種改良、種原繁殖及栽培管理技術之改良研究。
  • 農業生物技術、採後處理、農產品品質檢測、加工及農業剩餘物運用技術於區域性農作物之改良研究。
  • 區域性農作物病蟲草害防治技術之改良研究。
  • 區域性農業省工機械及自動化之改良研究。
  • 區域性土壤肥料、有機與友善農業及循環與增匯技術之改良研究。
  • 區域性農業技術、農業經營、食農教育及農村文化生活之研究與示範推廣。
  • 各區改良場改良研究成果之保護、管理及運用。
  • 其他有關區域性農業改良及調查改進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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