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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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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訊第7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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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政府農業建設新方向

省政府農業建設新方向

 

台灣省政府農林廳長/邱茂英

 

  『發展農業,建設農村,照顧農民』為政府一向農業施政目標,面對國內外政治經濟社會錯 綜變革,農業所面臨的主客觀環境已有重大改變,尤以我國即將加入關貿總協,將來農業必須遵 守關貿總協所訂的國際規範。因此,台灣農業建設與發展有需要作適度的調整以為因應。為此, 台灣省政府特於去(八十二)年十月間召開『台灣省農業建設會議』,茲將今後台灣省農業建設新 方向,簡述如後:

省政農業建設新方向

(一)調整產業結構,健全產銷體系

  今後農業生產,除重要糧食應確保供應外,應依比較利益市場導向原則發展重點產業,調適 生產結構。凡生產力偏低,高污染性之產業應逐漸淘汰,選擇市場潛力大,附加價值高,社會成 本低的水果、蔬菜、花卉、種苗、水產品、毛豬、肉雞、雞蛋及鮮奶等與民生息息相關者為重點 發展產業,透過農民經營產銷班隊之組織,將實用科技及企業化經營理念,落實到農場經營。

  農產品供需彈性較低,容易因外力而導致供需失調,因此必須兼顧生產者與消費者利益,加 速運銷制度之現代化,輔導主要生產地及消費地批發市場之遷建或擴建,並繼續興建現代化包裝 處理配送中心十五處,設立一百家直銷中心,研究應用糧食局提供之稻米冷藏庫場地及糧倉,改 建為加工廠或冷藏庫,供蔬果加工冷藏之用。

(二)建設富麗農村,增進農民福址

  未來加入關貿總協後,各種農產價格補貼,保護手段,必受到相當限制,因此未來應加強辦 理非經濟性措施,放寬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與擴大主要農產品受進口損害項目,增進農民福社,平 衡農民與非農民所得差距。另為增進青年農民從農誘因,促進農業發展良性循環,農村建設配合 地方生活圈及農業特性。對農漁村社區作整體規劃,並對農漁民經營較高風險作業,發生緊急危 難時,給予特別救濟。同時配合國民年金制度暨農民年金制度,規劃離農年金,以創造安和樂利 農村社會,讓農民重享田園之樂。

(三)善用農業資源,加強生態保育

  台灣農業資源有限,對不適農業生產土地,以整體規劃、區域性分期分區依法轉用;保留作 為農業使用之土地,依據農地資源特性及市場條件,加強農地利用綜合規劃,以提高農地利用效 率。

  水資源方面,必須透過農業生產結構之調整,建立有效的輪作制度,以及部份農地轉用,將 節省農業用水轉為工業與民生用水。同時為減少抽用地下水,防止地層下陷,積極推動養殖循環 用水,以提高農業用水效率。

  積極推動農漁牧、水資源、生態保育相結合之農場經營方式,以發展永續農業,並擴大農業 經營層面,積極發展觀光農園與觀光休閒漁業,以應國民休閒需要,增進農漁民收益。

省政農業建設新方向宣導與執行

  台灣省農業建設新方向,本廳除採行二十項重點措施積極列管執行外,並將會議資料編印精 美手冊『省政農業建設新方向』一本,在全台各縣市各地區召開『省政農業建設新方向說明會』 , 邀請各基層農漁會、鄉鎮市公所農業課、農業合作社場、共同產銷班長幹部約四千餘人參加,讓 基層瞭解政府未來農業建設方向及政府對農業及農民之關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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