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82年1期作起調高稻穀計劃收購數量二成
自82年1期作起調高稻穀計劃收購數量二成
編輯室
自八十二年一期作調高稻穀計畫收購數量二成,由於稻穀收購自七十八年一期作調整至今, 已三年未予調整,為照顧農民所得,提高稻農種稻收益,農委會會同財政、主計等有關機關審慎研議後,已奉行政院核定適度提高稻穀收購數量,俾直接增加農民繳售稻穀收入,並可望藉市場 機能之運作,使產地穀價適度回升,增加農民出售餘糧之回升,增加農民出售餘糧之收益。
本調整案係自本 ( 八十二 ) 年一期作起,將計晝收購數量調高二成,亦即第一期每公頃由1600 公斤調整為1920公斤,第二期由1200公斤調整為1440公斤,每公頃兩期由原來收購2800公斤調 3360公斤,提高560公斤,收購價格仍維持現行蓬萊穀每公斤19元,在來穀每公斤18元;至於輔導收購數量與價格維持不變。
由於提高稻穀收購量後,農民除繳售稻穀直接增加收益少,由於市場稻米流通量減少,藉市場機能之運作,產地穀價將適度上揚,依據學者專家測試,稻穀價格彈性為負 0.6 至負 1.2,據以推估每公斤稻穀市價約上 0.48 至 0.97 元,因此,農民在市場出售餘糧亦可增加收益,估計本調整 案直接、間接提高農民收益約為九至十六億元。
至於部分民意代表建議提高收購數量與價格各一成,經估算可增加農民收益約十二至十六億元,與收購數量調高二成案所增加農民收益相差不多,但是提高收購價格,將使得國內收購價格與世界稻米價格之差距更形擴大。
農委會表示,為照顧農民,除自本 ( 八十二 ) 年一期作起適度提高稻穀數量二成,以增加農民收益外,該會將繼續推行稻田轉作及輔導良質米產銷,以平衡稻米產銷並提升稻米品質;同時加強辦理推廣米食活動,促進增加稻米消費量,提升稻米市價;並積極輔導降低稻米生產成本,以 提高農民收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