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際耕作者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認定申請
一、「實際耕作者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認定作業要點」,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7年2月12日農輔字第1070022157A號令訂定發布,自107年2月21日生效。復於110年01月0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1090024857A號令修正發布。
二、65歲以下之實際耕作者以口頭約使用他人農業用地,並符合身分資格條件皆可申請。臺中市、彰化縣及南投縣農友如有相關問題請洽: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04-8523101#421、426。
「實際耕作者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認定作業要點」及相關文件下載路徑: | |
https://law.moa.gov.tw/glrsnewsout /LawContent.aspx?id=GL0009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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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一、實耕者經營規模認定基準 | |
附件二、農民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證明申請表 | Word、ODT、PDF |
附件四、共同經營農業生產者工作證明申請表 |
參考附件 | |
歷年發布令檔案(PDF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