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助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「114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」申請須知
協助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「114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」申請須知
一、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2月5日原民經字第1130060327號函(影本如附)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係為發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,配合相關政策振興部落農產業,創造就業機會。實施期程及受理期限如下:
(一)實施期程: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。
(二)受理案件期限:自公告日起至各計畫截止日期(郵戳為憑),郵寄或親送至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,逾期不予受理。
1、經常門計畫:自公告日起至114年2月28日。
2、資本門計畫:自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30日。
三、旨揭計畫附件可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資訊網-首頁-訊息區-最新消息下載( https://www.cip.gov.tw ),如有疑問,請逕洽原住民族委員會業務承辦窗口。
附件
「114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 」 申請須知pdf